歸類及輸入結論
上下電熱烤盤直接夾烤食物的完整家用接觸式電烤架,通常歸入臺灣CCC 8516.60.90.00.9(申報碼85166090009)。2026年對WTO會員貨物適用第一欄關稅 10%,一般進口營業稅 5%,另有完稅價格0.04%的推廣貿易服務費。實際檢驗後綴與輸入規定應在GC411按日期查詢。
號列適用條件
依進口時客觀特徵確認上下烤盤、直接接觸加熱、鉸鏈、溫控器、集油盤、電壓、功率、尺寸、重量與家用用途。帕尼尼機名稱不具決定性。密閉烤箱、烤麵包機、鬆餅機、電煎鍋、固定營業設備、燃氣設備與單獨零件須另行歸類。
關稅與營業稅
第一欄適用WTO會員或互惠地區;優惠欄稅率須有適用協定和真實原產地。營業稅以完稅價格加關稅及應計稅費計算。報關前須核對十位CCC、來源地、大陸物品限制、檢驗代碼與當日稅率,出貨地不能取代原產地判定。
BSMI商品檢驗
夾式烤盤等產品在8516.60.90.00.9下屬BSMI應施檢驗範圍,實際結構可能對應檢驗後綴 D或其他細分。標準包括CNS 60335-1、CNS 60335-2-9、CNS 13783-1及CNS 15663第5節。輸入前應完成驗證登錄或適用檢驗模式並加貼商品檢驗標識;型號、工廠、烤盤、溫控、溫度保險絲、電源線和插頭須與證書一致。
食品接觸與中文標示
烤盤、不沾塗層及集油盤應備材質、遷移和使用溫度資料。中文標籤及說明書列型號、電壓、頻率、功率、製造商、進口商、產地、高溫表面、油脂起火和清潔警語。Wi-Fi/Bluetooth另查NCC;BSMI證書不替代食品接觸材料責任。
報關文件
保存發票、裝箱單、運輸、原產地、照片、規格、結構圖、電路圖、電熱與溫控元件、BSMI證書及報告、食品接觸聲明、中文標示和說明書。品名例:「家用接觸式電烤架,上下兩片不沾電熱烤盤,鉸鏈及可拆集油盤,...V,...W,型號...,新品」。
需要重新判斷的情形
密閉烤箱、烤麵包機、鬆餅機、電煎鍋、固定商用設備、燃氣、多功能主用途不同、未組裝套件或烤盤、加熱器、控制器、托盤、外殼分開輸入時,應重新核對CCC與檢驗範圍。通關不等於完成上市責任。
官方來源
2026年9月21日核查來源:關港貿單一窗口GC411; 2026稅則資料85166090009; BSMI電烤架檢驗資料; 進口營業稅計算; N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