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類與輸入結論
附條件結論:具彩色顯示螢幕、內建電視調諧器、揚聲器及網路功能的完整智慧電視,候選CCC號列為 8528720000(彩色電視機);實際報關使用含檢查碼之完整號列。Smart OS不會將其改列電腦。無調諧器顯示器、投影機、機上盒、顯示模組、零件及未完成套件須另行歸類。一般全新品可輸入,但須完成BSMI、NCC、能源及標示義務;中國大陸產製者另查MP1。
CCC 8528720000適用條件
依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與六,以輸入時客觀特徵判定。應證明調諧器與廣播規格、LCD/LED/OLED顯示技術、對角尺寸、解析度、錄影/播放硬體、介面、Wi-Fi/Bluetooth頻段、電源及完成狀態。串流應用與HDMI本身不等於調諧器。臺灣號列將彩色電視集中於8528720000,不代表不同面板、電源與無線版本可共用同一檢驗證據。
關稅、營業稅與貨物稅
8528720000第一欄進口關稅通常為 10%,但應以關港貿單一窗口GC411在報關日、原產地及完整CCC號列查得結果為準;FTA/優惠稅率須有合格原產地及證明。進口營業稅通常為 5%,稅基包含完稅價格、關稅及依法加計項目。彩色電視機自 2026年1月1日起已刪除貨物稅課稅項目,因此不應再套用舊制13%貨物稅。另查推廣貿易服務費。
BSMI應施檢驗
彩色電視機為BSMI應施檢驗商品,輸入規定通常標示 C02。輸入人應依現行檢驗方式辦理驗證登錄、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主管機關指定程序,並確保本體及包裝使用商品檢驗標識。安全、EMC、數位接收、電源線與插頭、關鍵零組件、型號系列和工廠須與證書/報告一致。不能以海外CE、FCC或相近型號取代BSMI程序。
NCC無線與能源標示
如含Wi-Fi、Bluetooth等無線傳輸功能,須符合NCC輸入規定 602及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審驗、標籤與頻段條件。模組核准不當然涵蓋整機天線、同時傳輸與韌體。平面電視另須依能源署現行容許耗用能源基準及能源效率分級標示辦理測試、登錄與標示;節能標章與強制能源效率分級不可混為一談。網路販售資訊應與核准型號及分級一致。
中國大陸物品及市場義務
中國大陸產製彩色電視機可能受 MP1有條件准許輸入規定,應以貿易署現行大陸物品查詢及特別規定確認,不能因同號列其他產地可輸入而推定開放。商品標示應有中文品名、進口商、原產地、型號、額定資料與警語。語音辨識、帳號與觀看紀錄涉及個人資料保護及資安;廢電器回收與責任業者登記亦須依型號和銷售模式處理。
文件與建議品名
文件包括契約、發票、裝箱單、提單、原產地證、CCC歸類說明、調諧器/面板/BOM、銘牌、BSMI證書與報驗、NCC審驗、RF報告、能源登錄與標示、中文說明書、MP1文件、商標與估價資料。建議品名:「彩色智慧電視機,平面LCD顯示/LED背光,內建數位電視調諧器,Wi-Fi/Bluetooth,螢幕...吋,型號...,額定...,全新,原產地...」。版本分行申報。
風險與預先審核
最大風險是沿用已取消的貨物稅、忽略中國大陸MP1、把無調諧器顯示器報成電視,或使用不同面板/無線模組的證書。分類有疑義時,依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辦法向海關申請,並在出貨前向BSMI、NCC及能源署確認型號覆蓋。合約應分配補稅、檢驗不合格、倉租、退運、軟體改版、回收及銷毀成本。
官方依據
截至2026年9月12日核驗的官方來源:GC411稅則查詢、貿易署貨品分類與大陸物品查詢、BSMI商品檢驗、NCC器材查詢、能源效率分級及財政部2026年取消彩色電視貨物稅說明。
分析限制
本文為附條件一般指引,不是稅則預先審核、BSMI證書、NCC審驗或能源登錄。最終結論需要面板技術及尺寸、調諧器、錄影/播放、RF頻段與天線、電源、型號變體、工廠、原產地資格及輸入日期。法規、稅率和輸入規定代碼可能更新,納稅義務人與輸入人負最終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