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則分類及輸入結論
以電池驅動、在倉儲料架軌道內自走並具有棧板頂升搬運平台的Radio Shuttle,應先比較CCC 8427.10項下適當十碼。不能僅因商品稱為「機器人」即使用工業機器人稅號。若穿梭車、垂直升降機、輸送機、換層車和控制系統同批輸入且共同完成明確的自動存取功能,才比較8428項下功能單元。鋼製料架、控制箱、電池及獨立零件原則上分別歸類。普通全新設備不因上述稅號當然禁止輸入。
確定輸入時配置
先區分單台穿梭車、附導軌與靜態料架的套裝,或含升降機、輸送線、WCS及安全圍籬的完整AS/RS。參考Radio Shuttle由堆高機在巷道口放置棧板,穿梭車接收無線命令後於料架內行駛、短程頂升並依FIFO或LIFO存取。依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一、二(一)、六及第十六類註二至註四,以輸入時客觀狀態判斷;契約名稱「智慧料架系統」並不決定分類。
穿梭車與CCC 842710
美國CBP N353392將電池驅動、附感測器、軌道行駛、頂升43毫米且載重1,500公斤的四向棧板穿梭車歸入HS 8427.10。該裁定不拘束臺灣海關,但對六位HS具有高度相近的技術事實。應提供馬達、電池、輪組、軌道、載重、頂升行程及搬運平台資料。設備若不能自走或沒有頂升/搬運裝置,8427.10可能不再適用;十碼仍須依當期CCC明細確定。
完整AS/RS功能單元
多部機器彼此連結並共同完成自動儲存及提取棧板的單一明確功能時,可依第十六類註四按功能單元處理,完整AS/RS可能比較8428.90。只有同一採購契約或共用軟體,不足以把靜態料架與獨立機械合併。應備系統方塊圖、I/O、物流流程、設備依存關係及分批到貨計畫。拆解狀態另適用準則二(一);不同報單的後續整合也不當然形成一個稅號。
料架、控制箱、電池及零件
專用或主要用於8427設備的零件,可在第十六類註二前提下比較8431.20。馬達、鋰電池、充電器、感測器及電器若在其他節已有列名,應按各自稅號。低壓控制箱通常比較8537.10。獨立落地金屬儲物料架可比較9403.20;固定、承擔結構載重的鋼製料架構件可能比較7308。須以錨栓方式、載重計算及是否具建築結構性質說明。
關稅、優惠稅率及營業稅
確切關稅率須在關港貿單一窗口以完整十碼、原產地及2026年申報日查詢,不宜只用六位HS推算。一般進口營業稅為5%,計稅基礎通常包含完稅價格、關稅及依法應加計項目。優惠稅率須符合特定協定或適用身分及原產地證明。整套AS/RS、料架、控制箱與電池可能具有不同關稅。設計、軟體、無償供應物、權利金及安裝費也須依估價規則分辨是否計入。
輸入規定及商品檢驗
一般新造倉儲穿梭車非僅因稅號而禁止輸入,但輸入規定欄、商品檢驗、無線射頻、鋰電池運輸、職業安全及舊機械要求須逐項確認。應在關港貿單一窗口輸入完整CCC碼查閱輸入規定代號,並以額定電壓、頻率、無線模組與用途判斷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要求。海關放行不等於完成安裝與使用安全義務。
機械、電氣及消防安全
使用前須驗證料架載重、軌道撓度、棧板防墜、碰撞、堆高機介面、夾傷、緊急停止、能源隔離、電池充電及火災應變。整合商應保存結構計算、電路圖、控制邏輯、風險評估和巷道內故障救援程序。ISO 3691-4、EN 528及料架檢查規範可作工程參考,但不能取代職業安全衛生、電氣及消防法令的個案判斷。
報關文件與建議品名
報關資料包括契約、發票、裝箱單、運送單據、分箱BOM、照片、影片、軌道及料架圖、載重、頂升高度、速度、馬達和電池參數、無線方式、軟體功能、原產地和新舊狀況。建議品名:「電池驅動自走式棧板穿梭車,於倉儲料架軌道內行駛,附一體式棧板頂升及搬運平台,載重...公斤,頂升...毫米,型號...,全新,原產地...」。料架、控制箱、充電器和備品依法分列。
官方依據
截至2026年9月12日核查:關港貿單一窗口稅則資料庫、財政部關務署、商品檢驗業務、CBP N353392及WCO HS。外國裁定只作技術參考,臺灣最終分類、稅率與輸入規定以當期CCC及主管機關決定為準。
限制與預先審核
本文是附條件分析,不是稅則預先審核決定。最終十碼需完整結構、頂升機構、載重、軌道、控制方式、BOM、料架固定、系統連結、分批輸入、原產地及進口日期。高價專案宜在出貨前申請稅則預先審核,分別說明穿梭車、完整功能單元及料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