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车辆及其零件、附件(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
所属:第XVII类 —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本章商品先归入HS六位子目,再按各国税则扩展为完整编码(8–12位)。请务必查阅相关的类注和章注 —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GIR 1),类注和章注具有法律约束力。
范围与归类标准
第87章包括铁道及电车道车辆以外的车辆及其特定零件、附件。车辆设计、驱动方式、座位数、总重量及进口时状态是归类的核心事实。
容易混淆的归类边界
重要边界包括载人车辆与载货车辆、摩托车与自行车、整车与零件以及特殊用途车辆。采用商品名称前,应先适用品目条文和第十七类注释。
官方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资料HS 2022 · 内容更新:202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