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每一起归类争议——纽约CBP的裁定、布鲁塞尔的BTI、河内的归类通知——都用同样的六条归类总规则论证。理解它们,就能预判海关的决定。
规则一:品目条文和注释决定一切
归类依据品目条文及类注、章注。营销名称无关紧要。例如"智能手表"不因名称而归入第91章——必须审查第91章注释3和品目8517条文,判断通信功能还是计时功能构成其特征。
规则二:不完整货品与混合物
2(a):拆装发运的自行车若已具备完整品的基本特征,仍是自行车(8712)。2(b):对某种材料的提及包括其混合物——当混合物产生两个候选品目时,由此进入规则三。
规则三:品目竞合
3(a):列名最具体者优先——"电动剃须刀"(8510)胜过"家用电动器具"(8509)。3(b):成套货品和组合货品按赋予其基本特征的组成部分归类——面条、酱料和刨丝器的礼盒按面条归类。3(c):仍无法确定时,从后归类。
规则四、五、六
规则四(最相类似)极少使用——需要用它说明描述太单薄。规则五处理容器和包装:与小提琴一同进口的琴盒随琴归类;"明显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则不随。规则六将整套方法在子目层级重复:只比较同一层级的子目,并适用子目注释。
实务要点
用GIR语言撰写商品描述:它是什么、由什么制成、什么赋予其基本特征。这正是我们AI遵循的推理路径——也是海关官员期望读到的格式。